天博为确保《湖州市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顺利推进和实施,结合2023年省建设任务和各区县申报情况,对2023年全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任务进行分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以室内为主,由政府主导建设或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室内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其中用于体育健身活动的面积不少于3500平方米。至少能够开展12个体育运动项目(乒乓球、篮球、羽毛球、体质测试室、室内器械健身房为必配),建有健身用房(大空间健身用房和小空间健身用房)和服务用房。大空间健身用房是指体育场地净空高度不小于7米、体育场地活动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健身活动场所;小空间健身用房是指体育场地净空高度不小于3米、体育场地活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的健身活动场所。室外有绿化较好、规模适当、满足市民健身需求的健身场地。
1.室内综合馆:建有室内篮球场、乒乓球室、羽毛球场等适合当地开展的体育项目场地设施,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街道不少于600平方米),建有小型健身房,配有一定数量的训练力量、柔韧性的健身器材。
2.运动场:建有不少于6000平方米(街道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市民健身广场。广场内含有相应配套健身设施:有不少于2000平方米(街道不少于1200平方米)的独立健身硬化平地,2片以上灯光球场,1片以上门球场,4张以上(街道2张以上)室外乒乓球桌,6件以上(街道4件以上)二代智能健身路径。
适合不同年龄人群开展健身活动,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或≧2000平方米两类。广场内应建有:
1.建设面积≧3000平方米:有三片球类场,至少1片为标准场地;1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运动广场;6件以上二代智能健身路径。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有3片球类场,至少1片为标准场地;1个600平方米以上的运动广场;4件以上二代智能健身路径。
3.配有公共卫生配套设施、无障碍设施通道和科学健身知识宣传栏;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及体育规范行为的标识牌。
2.笼式足球场:场地为长方形,长:不少于28米,宽不少于18米;足球场地面层一般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人造草材料或天然草。球场周围设围网,围网整体高度不低于6米,配置灯光照明设施。场地应主要满足开展足球运动,也可根据实际,满足当地群众对其它体育项目的需求。鼓励采用低碳环保的太阳能等新能源、新材料。
利用城市社区空间建设符合2种或2种以上体育项目综合利用的场地设施。运动场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由单片或连片运动场地、健身设施组成,运动场周围设置围网,围网整体高度不低于4米,配有灯光照明设施。
建设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百姓健身房建设工作的通知》(浙体群〔2020〕60号)、《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社会保障卡在体育领域“一卡通”应用的通知》(浙体群〔2022〕254号)内有关要求进行规划、采购与验收。
按照国家发改委、体育总局等7部门制定的《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497号)的要求,建设体育公园。
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行政区域(含县级行政区域和乡镇,下同)天博,建设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其中,健身设施占地不低于15%,绿化用地率不低于65%,健身步道不少于2公里,无相对固定服务半径,至少具有10块以上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5项。
常住人口30—50万的行政区域,建设不低于6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其中,健身设施占地不低于20%,绿化用地率不低于65%,健身步道不少于1公里,主要服务半径应在5公里以内,至少具有8块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4项。
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行政区域,建设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其中,健身设施占地在15%—20%之间,绿化用地率不低于65%,主要服务半径应在1公里以内,至少具有4块以上运动场地,可同时开展的体育项目不少于3项。
⑵体育设施类型,以球类、步道类体育设施为主,可配置非标准型运动场,有条件的可选建小型场馆、户外营地等。
⑶按照标准预留运动缓冲区域,配置相应的安全设施;配置体育设施的使用与管理说明、运动项目简介、科学健身和运动健康知识宣传等标识。
⑷在公园、绿道网及水利堤岸等空间建设的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单位应承担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责,保证体育健身设施的安全使用。
以上项目在建设时,有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可配备无人值守智慧化管理、视频监控等设备,实现动态管理。
(一)重视项目建设。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已纳入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各区县体育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设施,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安排,在土地指标、经费安排等关键环节上早谋划天博、早协调、早部署、早落地,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按时完成任务。
(二)严格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的标准要求,落实招投标,严把质量和技术关,省局、市局将年度建设项目纳入健康浙江和省对市体育部门考核。
(三)加强指导督查。各区县体育部门要制定建设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表,充分考虑疫情、招标流标、天气等影响施工进展的因素,合理制定实施进度。市局将加强建设项目的检查与指导,通过引入第三方进度评估对各区县建设情况进行通报。省局对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将按照完成质量、数量、进度计分评定。
(四)落实经费补助。所有建设项目的经费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落实,即建成后,经检查验收符合要求的,给予补助经费(补助标准见附件3)。
(五)加强公益宣传。项目实施单位应在场地设施和器材上要规范张贴中国体育彩票标志天博,在场地设施和器材现场的显著位置固定设立“中国体育彩票资助”桩牌。
1.各区县体育部门于1月16日前分别上报2023年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任务落实清单、2023年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区县体育部门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附件2、4)
2.各区县体育部门于2月15日前报送建设项目的选点定位情况,4月15日、6月15日、8月15日、9月15日、10月15日上报项目建设推进情况,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10月30日前市局组织人员对各区县场地建设完成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天博,10月底前未完工项目,视为验收不合格,11月底前省、市第三方进度评估单位进行现场确认,12月10日前在“浙里健身”公共服务平成新增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录入。
备注:百姓健身房以省任务为主,配套市补助。其余市级项目参照湖体[2017]61号《湖州市基层便民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和补助办法(试行)》天博。